据悉,由韩国海洋水产部提交的《海洋调查信息法》修订案于近日获国务会议通过。
此前,韩国海洋卫星相关业务虽由海洋水产部负责,但因缺乏相关规定,海洋卫星观测网的构建与管理及卫星数据的收集与利用等工作均未能实现高质量体系化开展。另外,韩国海洋调查协会于2015年被设立为事业单位,但其名字常常被误认为是民间组织,因此也需要根据设立宗旨和业务范围等对该协会的名称进行变更。
海洋水产部在此次《海洋调查信息法》修订案中,明确了“海洋卫星观测网”的定义,从法律层面为海洋卫星观测网的构建与管理及卫星数据的收集与利用提供了依据,并规定国家海洋卫星中心负责海洋卫星有关工作的开展。
另外,将负责海洋调查技术人员管理、海洋信息质量管理等工作的“韩国海洋调查协会”名称变更为“韩国海洋调查技术院”,以突显其宗旨和业务范围及公益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