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韩国《海洋废弃物与海洋污染沉积物管理法》(以下简称《海洋废弃物管理法》)自2020年12月4日起正式实施。
此前,海洋废弃物属于《海洋环境管理法》规定的管理内容之一,缺少统一的管理体系,主要以回收、处理为主,在减排方面也存在局限性。为建立完整的海洋废弃物管理体系,加强从预防到处理等整个周期的管理,韩国制订了《海洋废弃物管理法》。
《海洋废弃物管理法》中首先规定要加强海洋废弃物河流流入的管理。据统计,韩国60%的海洋废弃物源自河流流入,但相应的管理不足,回收与处理的费用成本趋高。对此,该法规定河流管辖地区的相关负责部门需设立阻拦设备已防止河流中的垃圾流入海洋,还将海洋废弃物统一分类为沿岸废弃物、漂流废弃物、沉积废弃物,明确了管理主体与管理办法,以提高海洋废弃物的管理效率。
该法还明确了用于填埋的废弃物标准,规定只有水底疏浚泥沙和贝壳类能够用于海洋填埋,污染度标准根据《土壤环境保护法实施标准》的土壤污染标准执行。另外,该法还扩大了用于清理海洋污染沉积物的船舶类型,以提高有关企业的工作效率。
海洋水产部将以《海洋废弃物管理法》的正式实施为契机,加强对海洋废弃物的预防管理,实现海洋废弃物减排,保护海洋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