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国海洋水产部消息,《海洋科学调查法》修正案于2020年9月1日获得韩国国务会议审议通过,9月初将提交国会审议。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48条规定,若计划在国外管辖海域进行海洋科学调查时,有义务向相关国家政府提交调查计划书。此前,韩国法律中缺少在国外管辖海域进行调查的审批流程规定,在公海和深海开展海洋科学调查也没有单独的申请审批流程,导致政府无法提前掌握调查内容。为明确在国外管辖海域或公海及深海进行海洋科学调查所需的流程,预防出现外交纷争的可能,完善海洋科学调查相关的管理体系,保障科考调查的顺利进行,海洋水产部制订了《海洋科学调查法》。
《海洋科学调查法》中规定,韩国公民计划在国外管辖海域进行海洋科学调查时,需至少在调查开始前6个月通过海洋水产部向相关国家政府提交调查计划书。韩国公民计划在公海和深海进行海洋科学调查时,需至少在调查开始前1个月向海洋水产部提交调查计划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