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韩国《滩涂及周边地区可持续管理与恢复法》(以下简称“《滩涂法》”)于2020年1月16日正式实施。
此前,韩国海洋水产部一直依据《湿地保护法》对滩涂进行管理,但在渔业、观光等需求的满足以及对生态服务的系统管理与利用上存在局限性。因此,海洋水产部在开展“减少海洋污染,加强海洋生态系统保护”这一国家项目的同时,制订了《滩涂法》草案。
为对滩涂及其周边地区(海边水深6m以内的海域)进行综合管理,《滩涂法》主要涵盖了滩涂管理与恢复相关基本规划的制订、滩涂管理区域的划定与管理、滩涂恢复项目的实施、滩涂生态观光产业的发展等内容,对洁净滩涂的选定标准与标识、国家滩涂恢复项目的规模、滩涂生态讲解人员培养机构的选定标准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滩涂法》明确了洁净滩涂的管理主体与管理方案,将符合环境标准的滩涂选定为“洁净滩涂”,并允许其生产的水产品包装上贴有“洁净滩涂水产品”标识,促进水产品消费;还规定对海洋保护生物栖息环境需要改善的地区以及因海洋污染事故或有害海洋生物扩散需要紧急恢复环境的地区首先实施滩涂恢复工作,明确了滩涂恢复项目的申请标准与程序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