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国环境部消息,2018年10月25日在阿联酋迪拜举行的《国际湿地公约》第13次缔约方大会中,7个国家的18个城市和地区被选为首批“国际湿地城市”。其中中国最多,有6座城市获得认证。韩国和法国各有4座,匈牙利、马达加斯加、斯里兰卡、突尼斯等国家各有1座城市入选。
韩国入选“国际湿地城市”的4个城市和地区中,济州市为保护湿地制定了综合计划和相关条例,地区居民积极参与冬柏东山湿地中心事业获得了高度评价;顺天市将保护湿地列为城市管理的主要目标,并获得了市民的大力支持;昌宁郡则为了濒危水禽朱鹮的回归,构建了地区居民及有关部门的协作机制;麟蹄郡号召大严山龙沼地区的居民栽培湿地植物,并在原州地方环境厅推进龙沼生态复原事业时加以使用。其中韩国共有四地入选,分别为济州道济州市、全南顺天市、庆南昌宁郡和江原麟蹄郡。
所谓“国际湿地城市”指的是区域内有重要湿地,并能合理利用湿地生态系统的城市。指定“国际湿地城市”的建议于2015年在乌拉圭举行的《国际湿地公约》第12次缔约方大会上获得采纳。“国际湿地城市”由各国政府提名,经《国际湿地公约》相关组织评估,进行最终认证。《国际湿地公约》缔约方每三年召开一次大会,今年的大会选定了全球首批“国际湿地城市”。
《国际湿地公约》全称为《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Convention on Wetlands of International Importance Especially as Waterfowl Habitat ),于1971年2月2日签署于拉姆萨尔,故又称《拉姆萨尔公约》。《国际湿地公约》主张以湿地保护和“明智利用”(Wise Use)为原则,在不损害湿地生态系统的范围内以期持续利用湿地。该公约于1975年12月正式生效,韩国于1997年加入公约。根据《国际湿地公约》,相关组织指定国际重要湿地,并通过国际合作实现全球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国际重要湿地包括在生物地理学方面具有特殊意义,或者作为珍稀动物栖息地、水禽栖息地具有重要意义的湿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