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自贸协定将于12月20日正式生效
发布日期:2015-12-11  来源:中国商务部、韩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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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9日,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与韩国驻华大使金章洙在中国商务部交换外交照会,中韩双方共同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将于2015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并第一次降税,2016年1月1日第二次降税。
 
    中韩自贸协定于2012年5月启动谈判,2015年6月1日正式签署。中韩两国领导人一直高度关注并亲自推动协定的谈判进程,多次表达强烈的政治意愿,对协定的谈判和生效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中韩自贸协定是中韩两国经贸关系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将进一步扩大双边贸易投资,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提高双边投资的可预见性和透明度,促进中韩两国间货物、资本、人员等的自由流动,为业界创造更加便利、透明和公平的贸易和投资环境。协定生效后,将为深化中韩双边经贸合作、推动各国经济增长注入强劲动力,为全面提升中韩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奠定坚实的共同利益基础。

    据韩国媒体报道,在中韩自贸协定生效后的20年内,中方实现零关税的产品将达税目的90.7%、进口额的85%,韩方实现零关税的产品将达税目的92.2%、进口额的91.2%。包括农水产品在内的超敏感产品中的30%未被列为减免关税对象,16%被列入关税配额管理对象,14%将取消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