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2日,在韩国釜山召开的中韩海洋科学技术合作联合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第十三次联委会”)上,中国国家海洋局陈连增副局长和韩国海洋水产部海洋产业政策局严基斗局长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海洋局和大韩民国海洋水产部海洋领域合作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为未来五年开展海洋领域合作指明了方向。
2013年6月,韩国总统朴瑾惠访问中国期间,中韩两国海洋主管部门领导人提出共同制定《规划》的要求。2014年7月,习近平主席访问韩国期间,两国政府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联合声明》(以下简称“联合声明”),明确提出中韩两国“继续扩大深化应对气候变化、海洋领域的合作”。并商定,进一步加强海洋领域合作,推动制定《规划》。2015年,《规划》得到了中韩两国海洋主管部门的批准。陈连增副局长出席第十三次联委会,正式签署《规划》。他指出,《规划》是落实2014年两国政府发表的联合声明的具体行动,是双方未来五年开展合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对推动中韩海洋领域合作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规划》的实施期限为2016年到2020年,包括合作背景、合作现状与机遇、合作目标与原则、主要合作领域、保障措施等五个部分的内容。《规划》明确了未来五年的主要合作领域,包括海洋政策与制度、海洋与气候变化和防灾减灾、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海洋资源开发及利用、大洋与极地研究、海洋探测技术。为推动这六个领域的合作,从扩大合作体系、建立规划实施的促进和考核机制、加大财政和政策支持力度、加强两国在国际组织中的合作、推动两国海洋人才交流与培训等五个
方面制定了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