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韩国国会通过了《独岛可持续利用法实施法令》修订案,修订后的实施法令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修订后的实施法令,独岛可持续利用委员会将由国务总理直接管理(之前由海洋水产部部长管理),国务总理将兼任该委员会主席(之前由海洋水产部部长担任主席)。工作委员会由国务总理直属各部门负责具体工作的公务员组成,从而使独岛可持续利用委员会参与具体工作的能力得以强化。另外,委员将升级为部长级,以强化他们参与决策的职能。
此外,新修订的实施法令还规定,独岛可持续利用委员会需在每年的国会会议召开之前,提交年度独岛白皮书,内容包括独岛及其周边海域的自然环境保护和海洋水产资源政策、独岛信息的生产、报告、教育以及宣传政策、独岛设施的管理现状及相关政策、其他主要政策实施情况等内容。